【本網訊】立法會《2018年差餉(豁免)令》小組委員會會議昨早(17日)召開,討論《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寬減差餉措施而推出的《2018年差餉(豁免)令》。有議員批評向所有物業豁免差餉的措施不公,因擁有大量物業的人可獲得較大豁免額,會議最後通過有關要求政府檢討差餉豁免政策的無約束力動議。
記者/李茜彤 編輯/陳皓翹 吳家耀
議員斥差餉豁免方式不公 委員會討論的《2018年差餉(豁免)令》,會將豁免物業單位從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年度內,每季的差餉豁免上限設為2,500元,但無限制物業持有人可獲得豁免的物業數量。公民黨郭家麒議員建議,政府為可獲豁免差餉的物業數字作合理限制,因現時政策有不公情況。他舉例指單是今年,首10名獲得最多豁免額的業主,共獲得2.4億元寬免,形容情況離譜。他指出,政府每面對有關問題,只表示差餉物業估價處,現時未有限制可得豁免數量的措施,但未有改善,直斥現時差餉寬政策離譜。 政府指現時政策無不公 對於豁免措施被指不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並不認同。他舉例指,若一名物業持有人每季須付數十萬元差餉,但在現有政策下,他亦只能得到最高2,500元的寬免,而本來只需繳交2,500元差餉的物業持有人,則變相無須繳交差餉,因此措施公平亦客觀。他表示,明白議員對現時的寬免政策有意見,局方亦願意檢討機制,尋求其他可行改善方案,預計在年底前完成有關分析工作,再向立法會報告。 人頭計算差餉寬免涉龐大成本 黎志華又指出,現時差餉物業估價處以準時、高效率及低成本為原則,因此在進行差餉評估時,只會以物業作量度單位,並非考究物業誰屬,而估價處要處理的工作亦非如此。若以物業擁有人作單位,則需要全面了解業權擁有人,及每年的更新狀況,並需持續作追蹤調查,在2013年時曾估計有關程序約需4,800萬元,但因工資上升,現時成本一定遠高於此。 最後委員會以5比1通過由郭家麒提出的無法律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盡快更新差餉物業估價署收集物業業權,以及使用狀況的資料、更新電腦系統、儲存和處理有關資料,以限制同一擁有人或佔用人名下有多於一個數量的物業單位時,只可選擇一定數量的物業獲得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