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昨恢復三讀通過《2014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條例的適用範圍擴展至註冊的船舶和飛機在香港境外發生的性騷擾個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平等機會委員會最快於明年中,向政府提交對現行幾條反歧視條例檢討的建議報告,屆時再商討修訂中具爭議的細節。
記者/李殷綝 編輯/李偉欣
條例擴展被指字眼歧視
譚志源表示,為保障服務業員工,條例在修訂後列明,任何人若向提供或可能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人士作出性騷擾行為,即屬違法。當局亦考慮到某些服務從業員有在船舶和飛機上工作的需要,故新例適用範圍由香港境內,延伸至於境外發生的性騷擾個案。 在修訂條例第40條(1a)中,對於保障者的用字上,使用了「一名女性」為保障者的定義。雖然,後來補充男性亦同樣受到保護,但被質疑本質上仍帶有性別歧視之嫌。譚志源指,當局會考慮有關意見並交予平等機會委員會討論。 議員批第三性未獲保障
有議員質疑規定只確保為男性及女性提供同等保障,而未涵蓋在部分海外司法管轄區已獲法律承認的第三性別人士。人民力量陳志全指,第三性別人士在其他國家均受保障,在新修訂沒列明保障,是未符合國際主流標準。他又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第三性別人士應得到與普通人相等的保障,希望政府可以正視有關問題。 而經民聯梁美芬表示支持政府,反對為第三性別人士而劃分新性別,認為不應該隨便更改社會主流的價值觀。 促政府正視性騷擾問題
另外,陳志全指,當僱員遭受性騷擾時多數會選擇啞忍或向僱主申訴,但往往反被僱主以解僱作為要脅而決定放棄投訴。他引述婦女勞工委員會的一項調查,指有大約七成啤酒推廣員,即是俗稱的「啤酒妹」曾經受到性騷擾。當中有近兩成受訪者表示,曾被人用手觸摸身體,但大多數事主均選擇啞忍。陳志全促請政府應處理有關問題。 黎棟國指無社運名單
日前,部分香港市民被內地當局拒絕入境,有人質疑政府是否向內地提交社運人士資料。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出席立法會會議回應有關質詢。他強調當局絕對沒有編制社運人士黑名單,更談不上把名單呈交任何外地機構。他重申香港與內地一直各自執行其出入境政策,批評有關指控是惡意中傷,對此表示十分遺憾。 公黨何秀蘭詢問有關市民投訴被高科技或軍事部門監測的渠道。黎棟國指,任何非公職人員截取通訊即有可能犯電訊條例。若市民有感個人資料被查,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12/性別歧視條例草案二讀獲通過(李殷綝報導).mp3 |titles=立法會通過修訂性別歧視條例(李殷綝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