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昨日恢復《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會上有立法會議員指,要求完成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才能作婚姻登記,是過於苛刻。有議員則認為草案會扭曲社會價值。議案最終以40票反對,11票贊成,5票棄權,遭到否決。
記者/張浩維 編輯/何丹
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訂明,跨性別人士須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當中涉及切除該人的生殖器官及建造異性的生殖器官的外科程序,讓已接受整項手術的人重置性別,才可更改身份證登記性別。成功變性人士可利用新性別,按現有婚姻條例與異性結婚。
政府指落實終審法院判決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政府提出修訂案,是為落實終審法院就變性人W成功爭取婚姻權案的命令。透過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納入法例,讓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可獲與異性結婚的權利。當局沒有在終審法院就W上訴所作裁決上另加條件。當局又表示若草案獲通過,可減少社會對變性人產生誤解和不必要的爭議。 泛民及建制議員反對草案二讀
人民力量陳志全指修訂案違反人權,要求跨性別人士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苛刻。他指多次重置性別手術屬高風險及有機會致命,猶如迫人承受酷刑,做法不人道。 工黨何秀蘭指,病人接受全套切除手術會威脅健康。她表示希望法例應消除社會歧視,而非硬性要求跨性別人士進行整套性別重置手術。她補充,社會歧視令部分跨性別人士離開香港,有家歸不得,希望社會能夠更包容。 民建聯葉國謙則表示,社會對修訂條例草案具爭議,認為草案破壞婚姻制度,扭曲和衝擊社會價值,反對有關修訂。 而黎棟國回應時指,政府今年一月成立由律政司司長出任主席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正積極研究保障跨性別人士權利等議題,目標在兩年內發表首份諮詢文件,評估社會主流意見。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10/My-recording-691.mp3 |titles= 立法會否決二讀婚姻修訂條例 (聲音報道:張浩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