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昨日續會,討論由經民聯梁美芬的動議,終通過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亦通過民建聯陳恒鑌的修正案,要求政府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
記者/劉穎芯 編輯/魏楚紅 簡以心 楊子瑩
倡酌情處理個案 梁美芬指,不少舊樓業主因財政、工程技術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運作等問題,未能改善消防安全設施,以符合當局要求,加上政府部門缺乏協調,以致業主遭罰款或檢控。她又指,檢控屬下策,容易令市民惶恐,盼政府修例,倡酌情處理個案,並賦予當局權力,可於緊急情況下提供援助。 陳恒鑌指,逾5,000棟舊樓收到消防處指示,當中九成樓宇要求延期改善消防設施,可見不少住戶難以執行局方指示,故建議政府推出免審查津貼支援住戶。他又認為工程招標價格被抬高,倡政府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提高招標透明度。 另外,公民黨楊岳橋同意動議,他指出現時條例執行上有困難。自條例2007年推出以來,只有三成在1987年之前落成的樓宇完成消防指示。原因包括舊樓結構未能承托消防水箱,以及較少承辦商願意維修舊式樓宇,令維修價高企。在大多舊樓的業主為長者的情況下,他們更難以承擔有關費用。他同意政府未有向業主提供足夠支援,建議應彈性處理個案,或引入新技術,以解決消防安全問題。 政府強調支援足夠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否認政府對舊樓業主支援有限,強調政府有多項津貼或支援計劃,以協助樓宇維修及提升消防安全。他又稱,明白法條例推行後,仍有業主未有遵照,惟不代表需質疑條例成效,及即時改變執行形式。故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簡化和改善消防安全設施的工序,及降低業主需要付出的費用,以便相關業主能早日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