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37歲無業漢劉璋輝涉嫌虐殺15歲「私影」少女郭惠明案,辯方早前稱被告精神狀况有變,不宜繼續作供。但經陪審團商議後,裁定被告適宜繼續答辯,昨日(1日)早上於高等法院繼續審理。
記者/鄭欣倩 編輯/王倩雅
法醫指窒息乃致命原因 控方律師傳召負責替死者郭惠明驗屍及解剖的法醫傅家聰作供,法醫傅家聰指窒息為死者致命原因。他表示死者頭部及口鼻曾被膠紙完全地封著,頸部及足踝等地方亦曾被人用尼龍繩捆綁,估計生前曾被大力勒頸。他又指這樣的情況下,只需數分鐘便能使人窒息,並迅速死亡。死者身上多處地方均有瘀傷及傷口,法醫推測是由鈍物或硬物撞到造成,但相信並不是主要致死原因。 被告供詞吻合死者傷勢 此外,死者體內驗出大量酒精及其肛門口位置有血迹,傅家聰指異物插入或肛交均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傷勢。在被告供詞中,他提及他曾向死者口及肛門灌酒,並用藥水樽蓋塞進死者肛門。法醫在驗屍時亦發現,死者肛門內直腸約十厘米處有白色樽蓋。 傅家聰表示,已看過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及重組案情的片段,並指死者身上的傷勢,與被告描述的案發經過沒有不吻合的地方,相信被告的作供可信。案件將在下周一續審。 案情指,被告劉璋輝於2014年12月8日相約15歲少女郭惠明到其旺角寓所「私影」,涉嫌侵犯及殺害少女,被控一項謀殺罪名,但他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