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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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 法醫稱死因難斷

【本網訊】前年3月的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涉案3名被告被控謀殺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法醫潘偉明作供,他認為綜合死者身上各項傷勢,均不足以致命,因此未能判斷死因。庭上又播放首被告曾祥欣接受警方警誡會面片段,他強調案發當日看見次被告以內褲掩住死者口部,又指3人曾討論如何棄屍,包括煮熟食用。

記者/劉明珠 編輯/劉嘉兒 陳綺洵


法醫潘偉明接受盤問時指出,雖然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張萬里腦內有血塊,有機會提高死者死亡風險,惟他估計這並非致命原因。他又表示死者身上的割傷是入侵性的嚴重傷害,若死者曾遭受利物刺穿心肺器官的傷害,的確會導致身體大量出血,並在數分鐘內失血致死,但由於死者衣服沒有血跡,所以割傷不是真正死因。

注射酒精非致命傷

早前有證供指,死者案發時曾被注射酒精,潘偉明在庭上解釋,注射酒精只會對其身體造成風險而不足以致命,他提出多種相對可能性,包括死者可能會因此而酒精中毒,或遭注射容器刺穿了血管導致失血,或使用不乾淨的針筒會被感染,而注射方式不對亦可能會損害神經,但以上均非致命原因。控方又傳召政府化驗師熊志衛以毒理專家身份作供,他於前年4月負責化驗死者的肝臟,並驗出疑似哥羅芳的物質二氯甲烷。惟熊志衛解釋,屍體腐化的過程中會產生酒精,因此當時無進行酒精測試。而樣本中,並沒有驗出任何殺蟲水或其他有毒藥物。

次被告議迷暈死者

控方下午續傳召負責拘捕首被告的偵緝警長李貴榮作供,他提到首被告曾祥欣在警誡下曾表示控方證人小草何菱瑜沒有參與事件,又強調自己只是處理屍體,次被告劉錫豪才是主謀。

庭上又播放首被告警誡會面片段,首被告曾祥欣在片段中表示與死者認識多年,並互相欠債逾百萬。至前年2月,死者再向首被告借貸,次被告遂提議找機會迷暈或扑暈死者,再搶走他身上的金錢。二人其後一商討並視察環境,又購買不同用品包括繩和垃圾袋作準備。至案發當日,首被告相約死者在案發單位相議合作計劃,期間他感疲倦上樓休息,聽到樓下傳來爭吵。他下樓查看時,看見次被告用內褲掩住死者口部,而第三被告則躺在死者下方,3人猶如三文治般扭成一起。當時次被告吩咐他幫忙注射酒精,首被告於是返回閣樓準備,惟他強調他只是假裝幫忙,最後並無抽取及注射酒精。

3人其後又在案發單位內討論如何處理屍體,包括埋屍、雪藏甚至煮熟吃掉,最後次被告提出以石棺藏屍。

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劉錫豪,張善恒,3人均報稱無業,同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他們約於 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荃灣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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