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特赦證人何菱瑜(小草)第三天出庭,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期間她承認曾更改口供,她指是自己記起在內褲上噴哥羅芬的是次被告劉錫豪(阿豪),並不是首被告曾祥欣(阿T),她又指不是因為警察跟她說才改口。
記者/黃殷 編輯/馬翠怡 王倩雅
小草出庭不久便因身體不適嘔吐,法官一度宣布休庭讓她休息。小草接受首被告曾祥欣(阿T)的代表律師盤問時,承認是她建議在單位內煲中藥,以去除單位內的血腥味。阿T的代表律師指出,在案發當日上午,阿T從沒提及正搜尋地方殺死死者張萬里(阿J),小草不同意指阿T當時正使用電腦查看Google map。 阿T的代表律師再指出,當她在閣樓聽到下層有被掩口鼻的聲音時,阿T在閣樓躺在床上,小草表示同意。她又確認當時向警方指,其後看到次被告阿豪上閣樓把噴有哥羅芬的黑色內褲拿到下層。她又相信,殺了阿J後,被告們會獲得巨款,但她就不記得自己有沒有叫被告屆時分錢給她。 小草遭次被告阿豪的代表律師質疑,為何她能清楚記起兩年前案發的時間、地點及人物,但又無法記得何時重閱過口供。小草哭指當時的事情想不記得也不行。 小草又承認曾更改口供,但指是自己記起,並不是因為警察跟她說才改口。在小草首次與警察會面錄影中,她指是阿T在黑色內褲上噴哥羅芳,其後又改為是由阿豪所做。阿豪的代表律師質疑,爲何會記錯是誰噴哥羅芳在内褲上,小草則表示,她肯定見到是阿豪噴哥羅芳以及將該內褲從閣樓拿到下層客廳。 阿豪的代表律師又指出,四人在機場等候上機時,阿豪曾勸小草找機會逃走,小草則指阿豪沒有跟她這樣說過,又強調上機前三個被告,總有一個人在她旁邊,令她無法逃走。 第三被告張善恒(阿K)代表律師指出,事發時阿K曾說「停手,唔好搞死人呀」,問小草當時在閣樓有否聽到,她直指,聽不到任何人說停手。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3名男被告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及張善恒(25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