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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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約聘長工 酒樓疑出術避賠遣散費

【本網訊】再有酒樓僱主懷疑剝削員工,北角一間酒樓本月結業,有員工投訴,酒樓以短期合約聘用他們,或以日薪出糧,企圖製造員工曾經離職的假象,藉此令員工因不乎法定年資兩年的要求,而無法取得遣散費。15名受影響酒樓員工昨日到勞工署,與資方就賠償談判。有飲食業工會代表指,行內「假離職」的現象普遍。

記者/李海藍 編輯/關偉誠


北角新都會皇宴酒家月初結業,近百名員工受影響,約50人因年資未滿兩年而不獲發法定賠償,包括遣散費、年假差額、法定假期等,涉及金額達150萬元。 

要求借用身分出糧

15名受影響員工,聯同飲食業職工總會代表,及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到勞工署勞資關係科,與酒樓代表談判索償。根據《僱傭條例》,年資達兩年的員工遭解僱時,可享有相等於最少一個月薪金的遣散費。有酒樓員工指,僱主要求簽短期合約,約滿後停工數日再簽新約,或要求他們工作滿18個月後,借用親友身份證支取日薪,企圖制造「假離職」,令他們年資不足兩年,逃避支付員工法定賠償的責任。

勞資雙方一輪談判後,郭偉強引述資方表示,新都會皇宴要求勞工署提供兩周寬限期,考慮賠償金問題。他又引述處方指,如非有在職員工舉報,則難以主動調查,而且大多員工都沒保留合約副本,令追討賠償難上加難,但處方承諾,會就有勞資糾紛的公司加強巡查。郭偉強批評,勞工署的反應消極,憂慮僱主藉詞拖延時間轉移資產,錯失追討賠償的良機,他們考慮下一步循法律程序,到勞資審裁處申索。

工會:近半食肆簽短約

新都會皇宴懷疑剝削僱員福利,只屬冰山一角。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必文指,僱主利用短期合約方式聘用員工,情況普遍,部分僱主慣常向員工提供18個月或以下的短期僱傭合約。他估計,飲食行業有近半數食肆有此問題。他指,其工會過去一至兩年間接獲有關投訴,涉及逾30間公司,過千名受影響員工。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0/32.mp3|titles=短期約聘長工 酒樓疑出術避賠遣散費(聲音報道:李海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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