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監警會昨發表2016至17年度工作報告,指今年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567宗個案,與去年相若,當中「虛假不確」的個案有73宗,按年上升43%。監警會提醒市民,別濫用機制及作虛假指控,以免負上法律責任。
記者/陳皓翹 編輯/何采思 鄧經書
作虛假陳述或負法律責任 報告指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有1,550宗,按年減少逾13.1%。當中有2,807項指控,主要為「疏忽職守」,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共有9名警務人員被紀律處分,有18人遭警告,有62人被訓諭。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投訴人行使公民權利時,有責任提供真確可靠資料,若市民提供虛假資料及作出虛假指控,有機會負上法律責任,投訴警察科會根據個案諮詢律政司意見,或考慮撿控投訴人誤導警務人員。 投訴制度升警隊服務質素 監警會要求投訴警察課,將期內合共209項指控的個案重新分類,按年增加近60%,包括21項被再分類為「獲證明屬實」以及9項被再分類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至於通過的調查結果中,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及「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合共有99項,當中分類為「虛假不確」共73宗,按年增加超過43%。監警會表示,投訴制度是為了提升警隊服務質素而設,提醒市民別要濫用機制,以免影響市民和執法者之間的關係和信任。 至於重新分類的個案大增60%,俞官興又指,不代表警方偏袒同袍,形容大家看待事件出發點不一,數字反映監警會以公平、公正審閱案件,顯示他們有工作成績。警方早前購入水炮車,俞官興表示,警方每次購買大型設備都經立法會充分討論,監警會會跟進新裝備的使用情況。至今仍有4宗調查涉及佔中尚待處理,部分正在進行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