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強調,中央在行政長官選舉中有實質任命權,若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將重新舉行選舉。
記者/吳淑映 編輯/吳梓婷
譚志源回應民主黨鄺俊宇的提問時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亦非純屬香港自行管理事務,中央有憲制責任及最終決定權任命特首。譚志源表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列明,若當選特首不獲中央任命,將於7月1日之後的120日再舉行選舉,期間會由政務司司長署任特首。 譚志源稱,會於投票日拆走投票中心的閉路電視,亦會有警員和保安佈防,確保不會有其他人進入,而投票間亦會有2米高的屏障封頂。他又指點票前會打亂各票箱的選票,以免他人知道選委的投票意向,確保選委屆時可投暗票。 他又稱,如有選委受到威迫利誘,覺得身不由己而提名和投票,可向選管會和執法機構作出投訴。他又呼籲社會人士要謹言慎行,以免違反選舉條例。 議員要求就七警案行使特赦權 另外,民建聯蔣麗芸在會上引用法國總統去年特赦一名遭長年家暴而槍殺丈夫的女子為例,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依據《基本法》第48條,向七警行使特赦權減刑。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七警案各被告已提出上訴,在一般在司法程序未完成之前,行政長官不會行使特赦權,當局亦不會評論案件。 黎棟國稱,在2012至2016年間,行政長官行使特赦權而減刑的個案有98宗,當中有58宗考慮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的建議,31宗考慮醫學專家建議,剩下9宗則是在囚人士以協助律政司檢控工作為由,提出減刑呈請,他指政府會就每宗個案作獨立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