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9 日
首頁 / 昔日新聞 / 男導師非禮女童囚4年半

男導師非禮女童囚4年半

【本網訊】29歲男補習導師去年非禮4名8至9歲女學生,並管有大量兒童色情物品,被控猥褻侵犯、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11項罪名,昨於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半。

記者/鄺恩慰 編輯/王椀泠


寫情書予女童求性愛

案情指,被告鄭雲觀承認於去年3月至6月期間,在補習社擔任導師時非禮4名8至9歲女學生,包括觸摸大腿和拍打臀部。被告更寫情信給其中1名9歲女學生,稱呼受害人為「老婆豬」,並以「老公豬」作署名,藉信求愛。被告在信中表示,希望與受害人發生性行為,並誕下活潑的寶寶,希望受害人滿足其生日願望。

另外,在被告的手提電腦內,存有近4,700項高度猥褻的兒童色情物品,當中包括約4,460張照片和215段影像片段,較同類案件多,而當中不少更牽涉極其年幼的兒童,甚至是嬰兒私處的特寫。

法官斥被告無悔意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被捕而無法見患病去世的母親最後一面,感到後悔。但在專家報告的證供中,被告曾指出,自己沒有觸碰受害人的大腿,又表示拍打受害人臀部只是體罰,而寫情書是希望疏遠女學生。雖然辯方律師最終撤回有關證供,但法官陳仲衡質疑,被告並非誠心悔改,斥責被告試圖推卸責任,淡化事件,絕對不是真心懊悔的表現。

心理及精神報告均指,被告有孌童癖,重犯機會介乎中度至高度。法官表示,由於4名受害人年幼,加上被告身為補習老師,違背家長對他的信任。法官又指,被告管有大量涉及極其年幼兒童的色情物品,案情嚴重,故上調量刑基準,惟考慮到被告初犯及承認控罪,故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監54個月。

【案件編號:DCCC880/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2/125080court.mp3 |titles= 男導師非禮女童囚四年半 (聲音報道:鄺恩慰)]

返回頁頂

相關新聞

【831案】社工陳虹秀暴動案發還重審 裁定罪名成立、押至4.9判刑

【本網訊】註冊社工陳虹秀被指在2019年8月31日,涉嫌在灣仔軒尼詩道非法集結現場以揚聲器呼籲警方保持克制,其後被控暴動罪。陳虹秀在原審時脫罪,律政司於2023年上訴得直,案件被發還重審,陳虹秀維持不認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4月9日判刑。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