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食環署對進口蔬果的監控制度鬆懈,政府化驗所檢測樣本的時間亦太長,建議政府考慮增添人手及機器等,加快檢驗速度。
記者/易嘉雄 編輯/李珮雯 梁嘉淇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文錦渡辦事處進口蔬果的貨車流量較為頻繁,為縮短貨車停留在檢查站的時間,外判員工只提取貨車貯物櫃近櫃門的數箱蔬菜作檢測,放置在貯物櫃內裡的蔬菜就可以輕易避過檢驗。 海路抽檢過於鬆懈 報告指出,食環署現時不會在葵涌檢查站或進口商的貨倉、冷庫作恆常抽檢經海路進口的蔬果。而食環署在批發及零售層面抽檢的蔬果是經海、陸、空三路進口,未能聚焦規管從海路進口的蔬果。大部分有關的蔬果未經檢測,就會流入市面供市民食用,情況欠佳。公署認為,不難辨別經海路進口的蔬果,例如從東南亞進口,重量較大但價格不高的蔬果,建議食環署可在批發市場集中抽檢有關蔬果,以彌補葵涌檢查站未有作恆常抽檢的不足。 抽檢化驗時間過長 公署又表示,政府化驗所化驗蔬果樣本時間過長。除經文錦渡抽檢的樣本,及遇上緊急情況或食物事故所抽取的樣本,可於2個工作天內完成檢測外,一般需時19個工作天,其間同批次的蔬果已在市面上出售。公署認為食環署應與政府化驗所安排加快抽檢速度,亦應商討能否增添資源,例如人手及機器等。 《金屬雜質規例》過時 另外,部分普遍食用的蔬菜亦未受《除害劑殘餘規例》附表1規管,例如蓮藕和豆芽。公署認為應該擴闊有關的監管範圍,訂明除害劑殘餘最高限量標準,讓公眾和業界可參照有關準則。 調查報告又提到香港的《金屬雜質規例》20年來未有更新,劉燕卿指條例嚴重過時,應盡快修訂。例如國際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就葉菜類蔬菜的「鉛」含量最高上限設為每公斤0.3毫克,香港則為每公斤6毫克,比國際標準寬鬆20倍。公署望有關標準可有更嚴格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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