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公布有關「公屋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及資訊發放」及「政府對認可殯葬區的管理」調查結果。報告指出,房署將一般家庭及獲優先處理的個案合併計算,做法籠統,建議房署分開公布不同類別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申訴專員又批評政府各部門在處理非法殯葬上權責不清。
記者/林曉彤 譚泳琪 編輯/左文薏 莫程嵐 陳晉瀚 黃卓賢 陳衍揚
公屋輪候時間欠真實 報告指出房屋署只籠統地計算和公布平均輪候時間,故意製造3年上樓假象。報告發現過去4年共接獲110宗投訴,指輪候超過3年仍未獲配公屋。公署報告又指截至2014年6月底,有52%申請人輪候時間超過3年;27%超過4年;7%超過5年,最長有7年。申訴專員劉燕卿解釋,統計數字包括5類申請者,除「一般申請者」外,亦包括獲優先處理的「長者一人申請」和「一般家庭」個案,以及選擇不受歡迎單位的特快編配計劃,故能製造3年上樓假象。她批評房署做法籠統,未能反映真實情況,容易令人誤會。報告建議房署分開公布不同類別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但房署回應時表示,資料只供房委會討論,拒絕接受有關建議。房署又表示,按不同類別細分公屋輪候時間會誤導申請者,導致他們更改資料,最終延長輪候時間。報告又指房署在計算平均輪候時間,只將首次配屋計算在內,但卻沒有指標反映第二和第三次配屋的輪候時間。報告舉例指,有申請者在不接受首次配屋後,需等兩年半才獲第二次配屋,認為房署有需要向申請者交代實際情況,讓申請者認真考慮。房委會委員郭榮鏗認同申訴專員公署說法,認為將一般家庭和有特別住屋需要申請者的合併計算方法不準確。他認為單獨公布一般家庭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較為公道,房署亦較容易處理。 房署發放資訊欠透明 殯葬區政府管理不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