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46歲無業女子譚劍穎在過去10年間多次偷取他人支票薄,透過開出假支票訂貨,騙取逾4萬港元的現金和貨品。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22項控罪,昨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6個月。
記者/王琢越 編輯/劉卓嵐
10年內竊逾4萬 法官又指出,社會上亦有很多不幸的人,但他們都可以過上奉公守法的生活。他指若因被告的背景而獲輕判,將會成為壞先例。法官考慮被告認罪,終判被告入獄2年6個月,減刑2個月,並寄語被告要汲取是次教訓。 被告身世悲慘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生於破碎家庭,與爸爸和繼母關係差,童年於女童院度過,成長環境欠佳。被告亦因曾誘騙親友金錢,而被逐出家門,男友亦患上癌症,因此希望法官考慮其背景予以輕判。 案情指,被告由2007年起,多次偷取支票用於購買傢具和電器等用品和服務,及後以取消交易等原因,要求店方以現金退款,金額數百至數千元。被告亦曾以慈善機構為名以支票付款,及後要求店家退款或先讓被告取貨。過去10年,被告先後騙取各事主逾4萬元現金和貨品,被控7項盜竊及15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案件編號:DCCC 21/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