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再傳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作供。湯顯明重申,對酒水開支不能分單並不知情,亦否認繞過程序撥款買烈酒。在外訪問題上,他承認有失誤,但對於加入與公務無關的行程,他表示不認為有違規。
記者/林炳坤 編輯/梁永祥
解釋未能釋疑
湯顯明早前作供的供詞,與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的調查出現矛盾。他昨日再堅稱「不知道不可以分單」,遭多名議員質疑。 獨立委員會報告顯示,湯顯明任內,曾修訂審批表格(569號),要求一併報銷,更簽發《廉署常規》,列明酒水和餐費不能分單。民建聯陳克勤亦質疑「簽了這麼久,沒理由不知」。 湯顯明回應時重申當時放了假,所以不知道更改,又指自己不關注日常行政,令帳委會強烈不滿。主席石禮謙及公民黨梁家傑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否認「故意隱瞞」 對於不同議員質疑社區關係處沒有填寫批核表格而獲得批款,湯顯明解釋,他以為廉署一直存在兩套批核制度,分別是填寫批核表格,和填寫「公務便條」交由廉政專員批核。因此社關處停用批核表格,他並未留意。 梁家傑質疑,社區關係處停用表格,是為了繞過程序,獲得撥款買烈酒。湯顯明回應指,這並不是他的意思,亦不能肯定是否社關處處長穆斐文的意思。 會上有議員批評他是「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湯顯明稱這是一項「嚴重指控」,並多次否認。 承認多番偷步屬失當 至於在外訪的問題上,會計界梁繼昌問及兩名廉署職員擅自提升機票級別外訪巴西而未經審批,湯顯明承認是「行政失誤」。他同時承認4次在特首未批准外訪前偷步訂機票是協調失當,但強調當時不知情。 他又指,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中提及的與公務無關之麗江﹑樂山行程,並非自己主動提出。湯顯明表示,認為特首批准出訪雲南,等同可到訪雲南所有地方,故認為沒有違規。 三個多小時聆訊中,湯顯明多次諮詢律師意見,並以「沒印象」、「不記得」以及「不知道」回應議員質詢,又花不少時間翻查文件,被石禮謙批評浪費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