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行政會議成員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修訂《逃犯條例》是為處理嚴重罪行,當中並無任何政治性質。
記者/梁靜文 編輯/高爾貝娜 陳妹
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處理內地與台灣等沒有與本港未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方移交逃犯申請。湯家驊強調,修例目的是處理嚴重罪行,此舉並無任何政治性質在內 ,加上世界各地的民主國家亦會有此安排。 他表示,現行《逃犯條例》已有相當全面和仔細保障,確保政治犯不會受到逼害,而法庭是決定移交逃犯的把關者,如法庭不批准移交逃犯,特區政府也不能批准,有雙重保障。他批評,社會上有聲音對中央及港府作出無理指控,指政府修例是為便利將政治犯遣返内地,無視法律的保障,對此感到十分氣憤。 港府一直有意修例 湯家驊表示,修例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最合適是要有全面的移交協議,因香港回歸後作為中國一部分,沒有互相移交協議是匪夷所思,是制度上的嚴重缺憾。他又表示,早在二十年前,當他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時,已向政府提出彌補此缺陷,以他理解,港府亦有意修例,惟內地一直因政治上的困難因而難以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