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電視網絡於2013年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去年4月高院以違反「發牌無上限」為由,判港視勝訴,將發牌申請發還行會重新考慮。上訴庭3名法官一致裁定行政會議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行會毋須重新考慮港視申請,並可取回訟費。
記者/鄧梓聰 編輯/吳嘉濠
判詞指,政府於批出免費電視牌照時,會考慮市場持續性等因素,因此決定以循序漸進方式發免費電視牌照,並認為鼓勵競爭的政策不代表縱容割喉式競爭。判詞亦表示,政府決定向3個申請者中的兩個申請者發免費牌照,是一個政策考慮,法庭沒有權力挑戰決定。
議員憂業界無所適從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對上訴庭裁決表示歡迎,稱現時ViuTV已投入服務,且香港電台已有兩條頻道投入廣播,相信可暫時提供足夠選擇予市民。他又指出,廣管局已著手處理發牌條款和服務建議,並很快得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