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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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內地法院違反一國兩制

【本網訊】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日前接獲一名香港商人求助, 指因商業糾紛被內地法院以「合同詐騙案」判18年監禁,至今仍在服刑當中。涂謹申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 案件理論上應由香港法院審理,質疑案件違反一國兩制,損害香港在「一帶一路」上「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記者/冼君翹 編輯/邵綺韻


內地司法制度混亂

涂謹申指,郭春生曾經是一間香港註冊有限公司董事。事主曾與招商銀行簽貸款合同,因公司倒閉而未有償還債務。招商銀行其後入稟內地法院,指郭春生應交退抵押股權期間所收到涉款約6,000萬人民幣的股息。郭春生在2007年入境內地時被捕,及後於2009年被內地法院以「合同詐騙案」刑事起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經減刑後被判18年監禁,至今仍在服刑。涂謹申表認為由於涉事合約在香港簽訂,合約亦有提及過司法管轄權屬於香港法院,理應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法庭審理。然而,內地一方卻無視合約條款,僅認為內地擁有司法管轄權,便決定在內地展開聆訊。涂謹申認為,內地司法制度混亂,案件在內地經歷民事法庭及刑事法庭審理。 儘管民事法庭判郭春生勝訴,但刑事庭卻裁定他違反內地法律,判處終身監禁。他質疑即使兩邊都是處理同一案情,但民事及刑事卻「打對台」,內地司法制度是「左手打右手」。他指出,若案件在香港審理,民事法庭判郭先生勝訴的話,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刑事庭亦一定會判郭先生勝訴。

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涂謹申直言「香港做咩一國兩制?」,涂續指香港法庭擁有司法獨立權,法律制度十分「矜貴」。他擔心案件會開先例,即使案件應列明受香港法律管轄,應由香港法庭審理。若修訂《逃犯條例》,中國政府仍可引渡犯了內地法律的「嫌疑犯」,這將有損香港在一帶一路上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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