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案》委員會於昨(13日)繼續審議草案。有出席的團體代表指出,舊式工廈設計差,未能配合現今更先進的防火設備。又有議員批評政府各部門標準不一,認為應充分溝通避免阻礙落實新條例。條例草案將於三月中旬再續議。
記者/陳傲淇 編輯/謝睿晴 彭成偉
舊式工廈難配合防火設備 代表自由黨出席會議的陳建業指出,現時本港有幾百座舊式工廈仍未安裝自動花灑系統,如密封及間隔相當複雜的迷你倉,以及通道狹窄的劏房,一旦發生火警,上述情況或會增加滅火困難,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他又建議當局嚴肅處理,盡快為工廈安裝花灑系統。另外,陳建業亦提到,由於舊式工廈的設計未能配合較先進的消防設施,故當局應用更彈性手法酌情處理有困難的個案。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曾永鴻指出,局方有1,159座目標舊式工業大廈,當中97%工廈均有安裝基本消防設備。他亦表示,新例實施後,當局會採取靈活措施,幫助舊式工廈安裝合要求的消防裝置,有助加快推動舊式工廈翻新工程。 批政府部門標準不一 公民黨譚文豪批評,消防處推行新條例時,其他部門卻不能配合。他舉例指出,當業主依照消防條例翻新工廈,但另一政府部門會有不遵從的合理辯解,導致不斷輪迴,讓業主難以跟從。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回應時指出,屋宇署與消防處在擬定條例草案時已互相協調,而且兩個部門會一起以個案形式跟進相關事件。她亦表示,她草擬條例結構以及運作上,已經盡量避免同類情況發生,期望能用最便捷方法提升工廈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