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施一年半,消委會昨發表研究報告,批評條例未能針對市場問題發揮功效,一手樓市場誤導和誇大的陋習未能完全消除。消委會建議延長買樓冷靜期及減低沒收訂金額度。
記者/江嘉樂 編輯/林依依
代理銷售手法需關注
消委會於4月至5月期間,派出近4萬份問卷,了解新法例是否有效遏止一手樓違規銷售活動,合共收到約600份意見。結果顯示,僅約3成受訪者認為條例十分有效,有近6成受訪者表示沒聽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察局,反映市民對保障個人權益的銷監局認知嚴重不足,條例成效有限。此外,消委會於6月至7月期間實地考察17個樓盤,發現有銷售人員代客墊支及使用高壓銷售手法;亦有銷售人員製作小冊子,向準買家發放非正式銷售資料。 消委會指,地產代理的銷售手法值得關注,認為做法違反地監局指引。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就條例提出8項建議,包括將開售前3天公布價單提早到7天前、買樓冷靜期由5日延長至7到14日、沒收的訂金由樓價百分之5減至百分之1-3。 對於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日前指,條例推行以來,截至本年10月並沒作出任何檢控。消委會指,執法有一定難度,故不作出評論,但期望當局會加強巡查及執法。 銷監局稱條例已見效
銷監局回應消委會的調查結果時表示,會仔細研究消委會的調查結果和建議。銷監局指,當局經一年時間討論及兩個月公眾諮詢才推出條例,而消委會、業界和相關持份者亦有參與討論。銷監局認為,條例推行逾一年,於增加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保障消費者和促進業界公平競爭三方面已見成效。 對於消委會建議延長買樓冷靜期及降低沒收訂金的金額,銷監局指,早在立法過程中討論過相類建議,而目前的規定乃經過衡量樓市波動、投機活動及撻訂買家的損失後才制定。銷監局強調,會調查涉嫌違例者,並會對於涉嫌違反條例的銷售行為作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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