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消委會昨日(15日)宣布30款防曬產品中,有八成未能達到其標示的防曬要求。消委會提醒市民,使用防曬效能不足的防曬產品進行長時間戶外活動,有可能因未能為皮膚提供足夠保護而曬黑或曬傷,嚴重甚至會增加患上皮膚癌的風險。
記者/陳苑均 編輯/羅曉嬉 史碧琦
消委會搜集了30款適合日常使用的防曬產品,價錢介乎80元至550元,當中逾8成樣本未能達到其標示SPF的防曬效能要求。有16款屬於極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即樣本標示的SPF值為50以上,僅有1款符合歐盟要求。當中有14款樣本SPF值低於60,而最低SPF值的樣本只有11.7和14.3。
另外14款屬於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即樣本標示的SPF值為為30至50,當中有8款實際SPF值較標示低,而最低SPF值的樣本只量得9.8,與產品標示相差最大。 使用防曬效能不足的防曬產品有可能曬傷 塗抹防曬效能不足的防曬產品進行長時間戶外活動,皮膚會因而曬黑、曬傷,甚至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皮膚敏感或濕疹人士可考慮使用物理性防曬,因物理性防曬比較溫和,能降低敏感風險。 另外,SPF50的防曬產品基本上已能夠為皮膚提供98%的保護,SPF數值太高的防曬產品反而有機會堵塞毛孔,令皮膚過敏,所以消費者不需過度追求SPF數值過高的防曬產品。在使用防曬用品後,市民應按包裝指示,使用卸妝或洗面產品,防止殘留物影響皮膚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