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大公報昨日早上率先報導消費委員會決定停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記協及攝記協同日發表聲明,稱對消委會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錯愕及失望。
記者/黃玲燕 傅愷晴 編輯/池泳鍶 袁曉聰 趙施欣 余家衍
大公報今早率先報導消費委員會停辦比賽的決定,引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批評兩個合辦機構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立場偏頗,消委會與他們合作會令獎項的公平丶公正性受到公眾質疑,他們停辦並全面檢討的決定,能挽回市民的信心。 記協隨後發新聞稿確認消息,稱對消委會單方面決定取消獎項表示失望,希望消委會在檢討時亦反思當初設立奬項的原因,又指明白在現在的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會逐一消逝,期望未來獎項會有復辦的一日。 消委會回應查詢表示,鑑於傳媒近年不論在線上還是線下都迅速發展,所以決定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重新制定長遠計劃。工作完成之後,活動將會以全新面貌與大眾會面。 而攝記協下午亦發表聲明,表示對此決定感到錯愕和失望,主席何家達接受訪問時指取消獎項的消息突然,難免令人憂慮要否自我審查。 何家達指,大約2022年一月左右便要招收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的作品,回顧2021年的新聞事件,到底消委會在這兩個多月的時間突然檢討是否適合,可以交由公眾判定。 何家達又表示,原來「不是那麼政治的東西」亦首先要先自我審查,又反問人權新聞獎指名是人權,那這個課題是否會比消費權益的課題相對政治,又令人感到憂慮這是否會影響到其他媒體或者其他機構是否要自我審查。 有曾經獲獎的同學對賽事停辦表示可惜,認為將會令新聞系學生損失了一個 林同學指,其實現今學生的作品,一般都會校報嗰度發表,難以在一些相對公開的渠道發表,如果失去這個獎項,其實對學生作品的曝光率而言是個很大的損失,沒有了這個獎項去嘉許他們的時候,可能會令他們將來做這類新聞的時候少了推動力。 消費新聞獎於 2001 年創辦,去年的頒獎禮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林定國亦有到場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