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海事處職員詐騙逾3,100元逾時工作津貼,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年感化令。
記者/黃雅純 編輯/袁韻晴 韓佩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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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感化報告形象正面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值得給予被告一個機會重新改過,故判1年感化令,期間須定期約見輔導員。 案情指,被告在昂船洲政府船塢任職海事處小輪船員督導員,工作包括監察承辦商緊急維修船隻,故工作時間由原來的早上8時至下午5時,變為早上7時半至下午6時,每天可申領1.5小時的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在2014年12月至前年1月期間,多次以上班時間並未入境或剛入境為由,偽造及虛報超時工作紀錄,騙取海事處合共3,129元的逾時工作津貼。 (案件編號:WKCC56/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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