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3年的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負責為事發船隻南丫四號驗船的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被控於南丫島撞船事故委員會研訊中作假證供,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記者/羅庸軒 編輯/葉俊庭 凌優幸
法官指被告口供不可信
法官祁士偉裁決時指出,早前作供的5位證人均一致表示,沒有在南丫四號見過兒童救生衣,但被告卻供稱曾點算船上的兒童救生衣。法官批評被告為掩飾之前在委員會所作的口供而「作故仔」,認為其解釋牽強、不實際,故不接納被告指有人用「道具船」瞞騙驗船督察的說法。法官又表示,被告曾多次更改供詞,所以不相信其證供,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稱被告承受極大壓力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服務政府30年,案件令他喪失退休金,並承受極大壓力。被告現時患上嚴重的抑鬱症及適應障礙,正於瑪嘉烈醫院求診。辯方又指,海事處07年頒布新驗船規例,但缺乏清晰指引,令驗船督察陷入兩難。他稱被告從未想過逃避刑責,加上案件嚴重影響他的人格和財政狀況,希望法官考慮判處緩刑。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以等待被告的精神、醫療及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押候判。 事發於2012年10月1日,南丫四號於維港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攔腰猛撞,船上載有多名港燈員工及其家屬。事件釀成39人死亡,包括8名小童。控罪指,黃鑑清在南丫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的研訊上訛稱,2012年驗檢南丫四號時,見過船上的兒童救生衣,但沒有記錄實際數目。 案件編號﹕DCCC 337/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