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提出行政長官地位「超然」論,有泛民議員在城市論壇批評,行政長官梁振英仍未就涉嫌僭建及收受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的款項,負上法律責任,而部分《防止賄賂條例》亦未有涵蓋特首,質疑特首有超然法律地位。
記者/歐陽柏韜 余詠嫻 房嘉謙 編輯/ 何嘉駿 楊俊浩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2012年特首選舉候選人之一的唐英年,其大宅僭建問題早已完成整個司法程序,但有同一問題的特首梁振英,案件仍然未有進展。何秀蘭質疑,特首的「超然地位」是否等於犯了法都毋須負責任。她希望可以盡快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行政長官納入受規管範圍。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認為,張曉明的超然論是「無風起浪」,只會加劇香港市民與中央之間的矛盾。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就認為,特首權力來自中央,同時亦來自香港市民,若果特首沒有市民的支持,亦不會有「超然地位」。田北俊又指出,基本法已經清楚列明行政長官在法律上並無特權,呼籲市民毋須過分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