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七警被控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曾健超亦被控襲警及抗拒警員執行職務罪。警方向法庭申請頒令,要求五間傳媒機構交出相關新聞片段及交代攝影師身份。多間傳媒拒絕有關要求。法官亦質疑警方申請頒令的需要,案件押後宣判。
記者/吳仲賢 編輯/莊曉倩 丘萃瑩
警方向高等法院申請「交出令」,要求五間傳媒機構,包括有線電視、蘋果日報、無綫電視、電訊盈科媒體及亞洲電視,交出23分鐘未經刪剪的新聞片段,以及交代攝影師身份,但有線電視、蘋果日報及無綫電視表明反對,認為警方有大量證據,亦可從電視及互聯網取得有關片段,即使頒令亦無法提供新片段。
多間傳媒反對警方申請 有線寬頻通訊代表律師認為,警方手上已有大量證據,加上傳媒應保持中立,絕不能隨便成為警方的工具;無綫電視的代表指現時網上有傳言要襲擊他們的新聞工作者,擔心公布攝影師身份會威脅前線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蘋果日報代表則表示,他們播出的片段未經剪輯,在網上可隨便下載,亦沒有其他相關片段提供,又指法庭頒令會讓人誤以為傳媒必須把有助檢控的新聞材料呈堂。 亞視電視沒有律師代表出庭,電訊盈科媒體則表示不反對將片段交出及披露攝影師身份。 法官質疑申請頒令的需要 法官張慧玲認為,警方所要求的片段已在公眾領域發布,傳媒亦不會私藏更重要的新聞片段,質疑律政司申請頒令的需要。她表示,明白傳媒不想提供片段的原因,法庭須平衡新聞自由。 檢控專員:傳媒片段較警方清晰 代表警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稱,今次申請涉及公眾利益,有關片段會在刑事審訊時呈堂,強調有關片段對案情有重大價值。他續稱,警方所攝的影像不夠清晰,但多間傳媒拍攝到當時情況,而且細節較多。他又指若法庭不頒令提供攝影師身份,控方則會另作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