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行政長官梁振英昨就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指香港及外國稅局正調查UGL事件的說法,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其誹謗,並要求賠償。梁繼昌今早見記者時表示,行政長官對現任立法會議員作出民事訴訟是壞先例。
記者/林頌婷 編輯/韓佩衡
入稟狀針對梁繼昌於本月1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外見記者時,向傳媒表示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正被廉政公署、本港及外國稅務局調查,故不適合擔任政協副主席的言論。入稟狀指該說法破壞梁振英名譽,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梁繼昌繼續印製及出版有關言論,並根據高等法院條例,要求梁繼昌賠償。 影響行政立法關係 梁繼昌指出,於昨午已收到訴訟通知,並向高等法院發出確認信。他又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交代有關事情,但相信司法制度是公平和公正。被問到會否擔心失去議席,他表示現階段不能預計後果,但會繼續在UGL專責委員會內用心完成工作。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質疑,事件與梁振英將升任政協副主席的消息有關,懷疑入稟控告梁繼昌是要影響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工作。香港本土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梁振英的做法「惡毒」,又指梁繼昌是在議會上發表有關UGL的評論,能享有議員應有的特權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稱,梁振英的做法是要引起「寒蟬效應」。 梁振英其後透過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有關訴訟費用會由他本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