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早前報名參選立法會換屆選舉,但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他今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
記者/呂杏瑩 編輯/莫程嵐
選舉主任越權 梁天琦指出,參選時已簽署提名表格內的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但最終仍不獲出選。他續稱,選舉主任何麗嫦應政治中立,法律上無權檢視參選人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故認為她越權,違反《人權法》第21條,即不論政見均擁有被選權。他計劃傳召何麗嫦及林卓廷、梁國雄和葛珮帆等9位於今屆新界東當選的立法會議員為答辯人。 對呈請勝算有信心 梁天琦認為呈請勝算高,但預計法庭審議需時,根據以往經驗,法庭須至少1年才可正式審訊,案件最終亦可能上訴至終審法院。他表示,若法庭3年內有結果,今屆立法會有望重選。他又預計,即使勝訴,政府或會要求人大釋法推翻結果,但現階段不會過度揣測。 港人有權提出訴求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表示,香港擁有完善法律制度,每人均可依法提出選舉呈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法庭會衡量梁天琦是否符合參選資格,若最終梁天琦勝訴,新界東選區必定重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