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搶文件案,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律政司提出上訴,法庭將案件押後再訊。
記者/黃詩晴 編輯/李洛婷
律政司代表表示,不願意取消控罪,並會就裁決提出上訴。控方又指,本案涉及憲法問題,將交由高等法院處理。而辯方代表大律師吳靄儀強調,該藐視罪雖適用於立法會會議上的一般程序,但立法會議員可受豁免,所以要求律政司撤銷控罪。裁判官嚴舜儀決定,等候有關上訴結果,將案件無限期押後再訊。 法庭於本月5日裁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 當時法官指議員在議會內的言行,理應受到條例保障,讓議員可在議會內自由表達意見。律政司代表當時指法庭裁決違憲,需時研究及處理。 案情指,被告梁國雄於2016年11月立法會討論橫洲公屋項目的會議上,奪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一項藐視罪。其後,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審理時,裁判官認為有關控罪不適用於在任的立法會議員,故裁定控罪無效。 (案件編號:ESS16969/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