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批湯顯明「講大話」
《說 · 在線》
29/11/2013
昔日新聞, 聲音報道
【本網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發聲明回應帳委員譴責,表示任內未曾接過異議和質疑。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昨批評,有關說法「講大話」,並指有前廉署職員曾當面勸諫湯顯明,卻反被斥責。
記者/林卓穎 編輯/鄒昊亨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批評負責酬酢安排的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社關處)及行政總部沒做好把關工作。林卓廷指出,行政總部中層和前線員工均沒有參與事件,但報告用上與社關處同等嚴厲的字眼,對防貪處和執行處的職員是不公平,認為社會應將矛頭指向湯、穆二人。
批評聲明內容不實
林卓廷表示,湯顯明作為廉政專員,所有決定應由自己承擔,不能諉過其他廉署職員。他轉述前廉署職員說法,指與湯顯明直接接觸時,曾勸諫他不要做離譜的行為,又批評其聲明內容不實。林卓廷認為,現時報告中關於湯顯明的醜聞只是冰山一角,委員會應盡快考查他任內違規違法行為,向公眾披露,以重建市民對廉署的信心。
質疑「放」生穆斐文
對於帳委會沒點名讉責社會關係處處長穆斐文,林卓廷表示不滿。他認為社關處在事件中擔當重要角色,而報告亦有強烈證據質疑穆斐文是第一幫兇。專責委員會副主席何秀蘭提出,審計署調查最初是從社關署開支不尋常入手,多重搜證後顯示穆斐文責無旁貸,質疑帳委員做法「太放過」穆斐文。
謝偉俊承認有幫兇
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回應,帳委會一般只會就有關部門的職級作描述,鮮有點名讉責某個人,今次公開讉責湯顯明屬特別處理,以表達委員的強烈不滿。不過他承認,湯顯明如無其他部門職員協助,任內違規行為包括分單買酒、外訪等都不能順暢進行。
提倡舉報者保護法
何秀蘭表示,今次事件反映廉署內部制度有不足,建議香港參照外國設立舉報者保護法,鼓勵大機構的中級及基層員工,舉報嚴重違規事件,以發揮互相制衝作用。林卓廷則指出,廉署應考慮帳委會報告,引用相關條例,即時終止穆斐文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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