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昨日須即時還柙,案件明天判刑。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當年特首梁振英競選時曾承諾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但拖延至今仍未展開修例工作,未能修補條例漏洞。
記者/曾怡 編輯/劉韻妍
林卓廷表示,法庭對曾蔭權案的裁決,是向高級公職人員反映香港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若特首涉及貪腐或其他違法問題,都需面對嚴重的刑事後果,又相信曾蔭權被即時還押,對他的打擊很大,亦對其他公職人員作了一個很大警惕。他又提到,曾蔭權案與2014年的許仕仁案一樣,是高官貪腐的縮影,認為當中涉及兩大問題,一是反映個別政府官員的操守問題,其次是反映制度的制衡力不足。 新特首須定修例時間表 李國寶不被檢控屬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