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用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朱經緯否應控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在警誡供詞表示,真誠地相信自己行使合法的權力,並指有必要用適當武力來驅散人群,以維持秩序。
記者/梁保瑜 編輯/王詠瑤 劉卓嵐
真誠行使合法權力 控方讀出被告撰寫的警誡供詞,他指真誠地相信自己行使合法的權力。他稱當時有人衝擊警方防線,因而只能使用適當的武力,讓人群不能再聚集,以維持社會秩序。他又表示,已服務警隊35年,事件令其退休陷入一個尷尬局面,對此感到悲哀。 不能正常移動頭部 鄭仲恆出庭作供時指出,在荃灣工作結束後,因擔心女友人在旺角的安危,因此決定前往陪同她。他續說,兩人走至上海商業銀行外,有一群示威者突然衝過來,兩人其後轉身離開。 他指曾向警員表示只是恰巧經過,亦有遵守警方指示,但仍遭被告從後以警棍襲擊。他指出,腳部、手臂及後頸都被警棍以中至大的力度襲擊,隨即感到暈眩。他2日後求醫,並指頸部僵硬,不能如常移動頭部,傷勢持續一個月。 否認激進分子 辯方盤問鄭仲恆時,呈上他於社交媒體上多張有關佔領運動的貼文截圖,問他曾否挑戰政府和警方,甚至參與重奪亞皆老街等佔旺行動。裁判官曾要求辯方解釋貼文與案件的關係,並指示鄭仲恆避席。 鄭仲恆回答指自己只是佔領運動支持者,並承認在79天的佔領行動,有一半的晚上都在金鐘佔領區渡過。但他強調不屬於激進分子,在清場後沒有參與佔據旺角的行動。 案情指,在2014年11月26日旺角佔領運動,時任新界南指揮官警司朱經緯,涉於旺角彌敦道驅散聚集市民時,以警棍從後襲擊的鄭仲恆,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ESCC 1912/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