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保證金 關新偉選舉呈請被撒
《說 · 在線》
18/11/2016
港聞, 視像新聞
【本網訊】立法會九龍西落選人關新偉,就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宣誓提出選舉呈請。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於呈請人關新偉未能在限期前繳交保證金予法庭,法院最後決定撒銷有關呈請。
記者/歐陽柏韜 嚴俊鵬 編輯/劉韻妍
外遊不是合理藉口
關新偉的代表律師指出,關新偉自入稟後,一直身處海外,所以未能在限期前繳交兩萬元保證金,律師亦未能及時向他索取指示,以致不能及時交保證金,所以向法庭申請延期處理。 而劉小麗的代表律師反駁,劉小麗宣誓問題是當選後的事,認為關新偉的選舉呈請不合適,又指法例無列明可延期繳付保證金,所以要求法庭駁回關新偉的申請。
法官區慶祥表示,根據《立法會(選舉呈請)條例》,呈請人關新偉應於入稟後五天內,存入訟費保證金,但現時期限已過,而關新偉離港外遊亦不是合理的解釋,又指律師可透過電話、電郵聯絡他,所以最後撤銷關新偉的選舉呈請及延期申請。
劉小麗在庭後表示,法庭決定公正,認為對方濫用司法程序。她續說,今次審訊明顯是打壓民主運動,呼籲民主派團結面對,保障三權分立,亦希望法院能繼續守護香港法治。
關新偉入稟狀指,劉小麗以極慢速度宣誓,加上她在社交網站指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認為她無意遵守誓詞,故要求法庭裁定她的議席無效。劉小麗今早到法院應訊,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到場聲援。另外,亦有愛國團體到場示威,促請法庭取消劉小麗的議員資格。
(案件編號:HCAL 197/2016)
|
|
劉小麗 選舉呈請 關新偉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