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昨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控方指曾蔭權隱瞞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等人的關係,誤導公眾,又認為有關交易涉及利益衝突。
記者/何嘉禧 編輯/馬深沂 王晞晴
主控官David Perry指出,曾蔭權於事件曝光後,在電台節目中指自己一直在陽光下做事,又會到教會,期望公眾相信他,但並沒有披露簽租約的細節、與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及黃楚標的關係。控方認為,曾蔭權隱瞞和誤導公眾,試圖轉移公眾視線,又指有關交易有貪污因素,並涉及利益衝突。 控方表示,陪審團應思考業主會否為租客支付水電雜費,及聘請國際知名的建築設計師裝修單位。控方又指出,陪審團應判斷簽定一份物業租約時,為何完全沒有電郵或文件記錄,亦沒有律師或經紀見證。控方認為曾蔭權提供的租約是被傳媒揭發後才製造出來。 控方又表示,只須證明曾蔭權有作出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行為,即以行政長官身份,同意並接受他人「甜頭」,毋須證明發牌是為回饋曾蔭權所收受的利益。控方指,因為貪污及受賄多數是秘密進行,難以查證雙方的交易及關連。 案情指,曾蔭權涉嫌在任期內,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收受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約300萬元的裝修工程,作為向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