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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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貪案傳召東亞職員作供

【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早上傳召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出庭作供。何耀強表示,曾蔭權妻子的私人戶口平均資產結餘2,500萬元,故她將35萬元現金存入與丈夫的聯名户口,行為並不稀奇。

記者/陳朗善 編輯/盧詠賢 曾慧欣 吳梓婷


何耀強作供指,確認於2010年7月20日早上,雄濤股東之一兼東亞銀行主席的李國寶開出一張35萬元現金支票,曾鮑笑薇在35分鐘後,存入相同金額的現金到兩夫婦的聯名戶口。

控方質疑,李國寶開出現金支票,是為了隱藏收款人身份及紀錄。何耀強則認為,是李國寶並無網上銀行戶口,故不能網上轉帳。

控方又指出,曾鮑笑薇處理大額現金存款不尋常,但何耀強指情況並不罕見。他又指曾太的私人戶口平均資產結餘有2,500萬元,所以35萬元現金存款,「並不是甚麼一回事」。

廉署指租約文件有疑點

控方其後傳召最後一個證人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余振昌確認廉署調查時,向曾蔭權代表律師索取的5份文件,包括東海花園單位租約、租約補充文件、東海集團開出的租金收據等。

法官指出,租約、租約補充文件、租金收據同樣於2012年2月21日簽署,但前兩者是以簡體中文字列印,後者則以繁體中文字,問余振昌當時有否感到奇怪。余振昌指廉署調查期間已認為整套文件有疑點。

案情指,曾蔭權在任期間,於無合理權限或辯解下,接受深圳東海集團約300萬的豪華裝修工程,並以行政長官身份作出傾向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故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案件編號:HCCC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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