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今早於高等法院被判即時入獄20個月,其妻曾鮑笑薇其後表明會提出上訴。
記者/張曉楓 繆浩然 編輯/林靜莉 鄭寧豐
曾蔭權由囚車押送至法院,曾鮑笑薇及曾蔭權弟妹先後到達法院旁聽。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行政長官,需要向香港人同中央政府負責,但被告違反誠信。他又稱,案件牽涉行會發牌的決定,故以30個月為判刑起點。 法官考慮曾蔭權過往40年的功績,以及發牌決定沒有引起社會太大爭議,加上家人與多名前高官為其求情,故減刑10個月。法官強調沒有判緩刑的理由,判曾蔭權即時監禁20個月。 曾鮑笑薇判刑後表示,對裁決感到非常失望,形容今日是個黑暗的日子。她稱,過來5年與丈夫受到極大困擾和壓力,對判刑結果感非常難過,但會堅強和勇敢面對,並強調會提出上訴。 至於曾蔭權第一項控罪,即係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法官宣布暫定今年九月重審。 (案件編號:HCCC484/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