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今日透過律師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訴,將於4月6日審理。
記者/譚子峰 編輯/李思潁
律政司證實收到曾蔭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的上訴通知書,內容指原審法官犯了法律錯誤,尋求推翻定罪,並同時申請保釋候審。 現時曾蔭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而陪審團未能作出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下星期一將會審前覆核,案件同樣由原審法官陳慶偉處理,並預料9月開審。 案情指,在任內未有向行會申報有關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物業進行的交易,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判監20個月。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被告涉嫌在行政長官任期內,接受深圳東海花園裝修工程,作為向雄濤廣播發牌的報酬。此項控罪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共識,需要排期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