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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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非法性交囚8月

【本網訊】兩名患輕度智障的男子,去年2月與一名同為輕度智障的女童進行性行為,二人早前承認3項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判刑,其中一名被告承認控罪,被判即時監禁8個月,另一被告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

記者/胡恩瑜 編輯/侯肇琪


辯方求情指,35歲被告葉銳華,只是出於好奇下與X進行性行為,其智商不足以認知事件的嚴重性。他被捕後已感到後悔,甚至恐懼,加上他的父親在其年幼時已身故,母親亦患有輕度弱智,現已入住老人院,因此,被告只剩下弟弟相依為命。

應有道德認知

判辭指,雖然被告葉銳華具有輕度智障,但他已投身社會多年,比另一名被告梁頌賢更富人生經驗,理應具有道德上的認知。法官游德康表示,葉銳華事發前曾致電女童X,問她能否與自己進行性行為,事後又叮囑X切勿將此事告知家人。由此可見,被告早知此屬違法行為,但考慮到他在庭上認罪、患有輕度智障及其家庭背景等因素,判處即是入獄,監禁8個月。

法官又指,由於另一被告梁頌賢的外界評估報告不足,因此要等待更生中心和教導中心的報告發表,才可作出公正的判決,故梁的判刑日期將押後至本月26日。

案情指,葉銳華得知梁頌賢與其女友進行性行為後,於上年2月要求與X進行性交。他相約梁和X晚上外出,並駕駛客貨車接載二人至山邊,途中梁在車上脫光X身上的衣服。到達山邊後,梁先下車,由葉與X進行性交,其後再換上梁與X性交,兩名被告當時均沒有使用安全套。由於X事後感不快,遂報警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641/2012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1/32.mp3|titles=智障男非法性交囚8月(聲音報道:胡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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