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患易服癖男子李鴻發,早前承認爆竊等14項罪名,昨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0個月。辯方一份心理報告指,被告「對女性有不能自控的慾望」,強烈建議接受治療。
記者/黃惠怡 編輯/袁青皚
| 留有多次案底的被告李鴻發(35歲),曾涉及多宗風化案,出獄後不久便故態復萌。控罪指被告於去年4月至今年5月期間,於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內爆竊、盜竊,以及吸食冰毒。今年5月21日警方趁被告在中大食堂用膳時,將其拘捕。被告較早前已承認14項罪名,包括11項爆竊、2項偷竊及1項吸食毒品罪。
報告指須接受治療 律師在庭上提交被告的家庭背景、心理報告及戒毒所報告,指現時獨居的被告生於貧窮家庭,父母離異,自小須跟隨祖母生活。報告指,李鴻發沒有毒癮,但患有易服和裸露癖好,並「對女性有不能自控的慾望」,強烈建議接受治療。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犯案時沒有持有武器、事件未造成傷亡,法官最終判處監禁40個月。 稱犯案為籌手術費 案情指,被告於大學偷去手提電腦、出入卡和女性內衣等物品。被告解釋,由於想賺錢進行甲狀腺手術,所以偷取物品變賣。至於為何在大學晾衣房偷去女性內衣,律師引述被告口供表示,是因吸食毒品後影響個人行為所致。 【案件編號 DCCC 669/2012】 [audio:http://stu.hksyu.edu/~shuo/web/wp-content/uploads/2012/10/03_RE.mp3|titles=易服癖慣犯偷胸圍囚40月 (聲音報道:黃惠怡)] |
Shuo Online 說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