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警民衝突中,3名被告被控暴動罪,依次為學生許嘉琪、麥子晞及報稱任職廚師的薛達榮。控辯雙方今日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裁決,3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記者/梁柏琛 簡樂笙 編輯/李希洋
控方代表律師稱,作供的前線警員指出,當時已經有3人或以上,屬於非法集結,亦有人投擲玻璃樽,無論有沒有人受傷,都足以破壞社會安寧。 代表第一被告許嘉琪的律師沈士文認為,控方證人女警盧蔚賢的證詞,與閉路電視畫面有出入,所以不能夠證明擲樽的人是第一被告。 代表麥子晞的辯方律師稱,呈堂的影片質素不高,難以證明被告有擲樽及竹枝。同時希望法官考慮,被告有可能只是旁觀者,而非騷亂的參與者。 第三被告薛達榮的代表律師梁耀煒又稱,當日環境混亂,被告只是跟隨身旁的人走動,不能就此判斷被告為參與者。 案情指,3名被告涉嫌於去年2月9日凌晨,即農曆年初二,於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旺角衝突,期間向警方防線投擲玻璃樽等物件,3人被控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 710/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