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於前年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案,高等法院昨日(22日)繼續審理案件。控方傳召多名警員作供,其中當晚向天嗚槍示警的警員指開槍是別無他選。
記者/房嘉謙 編輯/梁嘉淇
當晚開槍示警的交通警員黃慶威作供時稱,當時上海街有數百名人士聚集、叫囂,並向警方拋擲雜物。他留意到有同袍倒臥地上,毫無還手之力,亦沒有反應。但有示威者仍對他施襲,故拔出警棍戒備希望停止襲擊,但仍無法制止人群拋雜物,故決定提升武力層次,拔出配槍。
警員供稱遭卡板襲擊
崔國祥表示,案發當日他本來負責花車巡遊交通管制,其後被派調至砵蘭街一帶增援。凌晨1時許,他於負責駕駛的警車內,聽到同僚表示砵蘭街及亞皆老街需要增援,故離開警車往砵蘭街方向跑去。
他又指,當時有100多至近200人聚集路口,向警方推進及投擲垃圾桶、木板、樽及石頭等物品。崔國祥續稱曾用用伸縮警棍「擋」,及後他們在砵蘭街往上海街撤退,因雜物的數目太多。撤退時,他目睹警長文錦璣遭5至6人包圍及毆打,期間文錦璣遭踢跌,隨後一名男子雙手持大型木板由上至下拍向文錦璣。控方其後向崔國祥指出,該男子身份為首被告梁天琦。 崔國祥又表示,他其後上前協助文錦璣往上海街方向後退,期間遭人施襲。他被雜物絆倒3次,最後更遭卡板襲擊面部,使其一度失去知覺,事後留醫2日。 警員形容現場雜物橫飛 而當晚於現場執勤的西九龍交通部時任總督察孔憲裘指,案發時於亞皆老街及砵蘭街交界駐守,並清理道路交界的雜物時,超過100至200人面帶口罩及手持木棒,襲擊在場其他警員。孔憲裘又表示,自己用警棍警告暴徒及與之對峙,隨後亦遭木棍襲擊,故他使用胡椒噴霧及警棍還擊。孔憲裘指當時雜物橫飛,包括木板、垃圾桶及玻璃樽,惟警方防線人數欠缺,同時卻有大批示威人士衝前襲擊。 案情指,在2016年農曆正月初一的晚上至年初二的清晨,群眾和與警方發生衝突。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和林倫慶(26歲)。5人被控8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暴動、襲警以及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