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男子涉嫌參與去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警民衝突,並燒毀一輛的士,被控一項暴動罪以及縱火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證人作供,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記者/曾曉欣 編輯/吳梓婷
被告毋需戴浴帽自辯 控方傳召證人作供 另外,控方早前將30張途人拍攝的案發照片呈堂,控方透露,被告前僱主劉曉華稱從相關相片中認出被告,惟在開審前未能與僱主聯絡,後證實其在內地被扣押,故控方決定不會傳召他上庭作供。控方舉證完畢,法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自辯機會不大。案件明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案情指,被告楊家倫報稱任職技術員,涉嫌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參與旺角衝突,及燒毀一輛的士。 (案件編號: DCCC 875/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