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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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衝突案 辯方第二被告開始結案陳詞

【本網訊】前年大年初二旺角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另外4名被告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罪,案件昨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次被告李諾文被控蓄意使用暴力以及意圖破壞社會安定,其代表律師今早開始結案陳詞。

記者/譚棋之 編輯/王惠欣 許英略


代表次被告李諾文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指出,控方證人警員方偉祺證供不可靠,亦直指方偉祺講大話,形容他並非誠實可靠,提醒陪審團不應理會方偉祺證供。

方偉祺於作供時,認出李諾文當時大呼「玩大佢」,他亦有協助同僚拉走第二被告。但姚本成表示當時環境混亂,方偉祺當時站在警方防線後排,與被告之間亦隔著一批警員及記者,根本不可能直接目睹及聽到第二被告曾經大叫。

同時,方偉祺稱眼見被告頸上戴彩色格子頸巾,而從庭上播出片段中疑為第二被告李諾文的男子根本沒有配戴任何頸巾。

姚本成強調,李諾文當時合法參加選舉遊行,甚至有片段證明李諾文曾制止旁人扔玻璃瓶,看出被告不同意使用武力。姚本成形容衝突無可避免,當時情況「強弱懸殊」,人群「螳臂擋車」,當人群衝向警方防線,李諾文才被推上前。

案情指,本案5名被告共被控以6項控罪,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被控三項暴動罪。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本有另一名被告黃家駒,他於開審亦已承認一項暴動罪,押後判刑。案件今午會由辯方第三被告盧建民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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