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兩名男子今年年初涉嫌於旺角警民衝突事件中亂擲垃圾桶和襲警,早前分別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及襲警罪罪成。二人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首被告陳卓軒判監21日,次被告陳宇基則判囚3個月。
記者/譚子峰 梁凱琳 編輯/李思潁
陳卓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陳卓軒背景報告正面,雖然他的學業成績欠佳,但他仍一直努力工作,又承諾不會再以身試法。而陳宇基的代表律師則指出,陳宇基犯案時不足21歲,而且受傷警員傷勢頗輕。他亦沒有定罪紀錄,相信在今次事件中已得到嚴重教訓。二人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案情指,今年初旺角警民衝突事件中,28歲任廚師的首被告陳卓軒亂擲垃圾桶出馬路,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20歲任補習老師的次被告陳宇基則涉嫌用雙手推撞及拳打警長,被裁定襲警罪成。 (案件編號:KCCC2170/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