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去年年初二發生旺角警民衝突,2男1女涉嫌向警員投擲玻璃樽等物件,均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續審,法官就控方呈堂片段裁定表證成立,辯方表示,須就片段呈堂性研究七警案判詞。
記者/黃婉茜 編輯/謝安琪
控方就被告口頭招認及相關片段的呈堂性傳召1名警長及偵察警員,兩人承認於去年2月17日在警察總部,下載無線電視有關旺角衝突事件的新聞片段,並於當晚呈交警方。辯方質疑兩名證人下載片段受干擾,兩名證人均表示不清楚。法官裁定就片段呈堂性一事表證成立。 辯方表示就片段呈堂性一事,需時研究七警案裁決判詞,考慮會否就證供作中段陳詞,及被告會否自辯,案件押後明早續審。 案情指,三名被告許嘉琪、麥子晞及薛達榮涉嫌於去年2月9日凌晨,即農曆年初二,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旺角警民衝突,期間向警方防線投擲玻璃樽等物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