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黃台仰等10人被控參與暴動煽動、煽動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將轉至高等法院審理,而被告黃台仰則獲准離港。
記者/鄭斯蔚 編輯/謝安琪 王晞晴
黃台仰於庭上申請下月到台灣出席由政治組織舉辦的會議及論壇,與當地學生作學術交流。控方指黃台仰早前曾提出同類申請,惟沒有準時返港,故要求裁判官溫紹明作出警告。 裁判官最後批准黃台仰的申請,但要求他離港48小時前需知會警方相關行程,並於回港後48小時內交還旅遊證件。溫紹明又提醒,若他行程有變,需盡早通知警方,否則將違反保釋條件。 案情指10名被告於年初一晚,在旺角參與暴動。梁天琦被控2項參與暴動及1項煽動暴動罪;黃台仰則被控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3項罪名;另外8名被告則分別被控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名。 (案件編號:KCCC2169/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