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6年2月旺角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其餘4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於昨日(1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梁天琦繼續出庭自辯,表示對曾使用暴力感到抱歉,但他雖知道以武力阻止警方驅散市民行為不正確,但否認這是「違法達義」。
記者/韋穎芝 編輯/曾 怡 許英略
對勇武捍衛一早有定案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強調並無計劃使用暴力,他指當晚到旺角的目的是為了呼籲市民挺身而出,保護香港小販及本土文化。他明白聲援小販有遭檢控的代價,及以武力阻止警方驅散市民的行為不正確,但梁天琦否認行為是「違法達義」。梁天琦亦承認未能壓抑憤怒而襲警,事後對傷害他人感到非常抱歉。 控方展示一張於2月7日,「本土民主前線」臉書截圖,內容是「本土特色,勇武捍衛」。控方指本土民主前線於前一天呼籲市民到旺角支持小販,並聲稱「勇武捍衞」,並非如梁天琦供詞稱案發當晚仍未有決定。 梁天琦答辯時則承認自己記錯。他指本土民主前線或在2月7日中已有定案,並指自己於發聲明前並不知情。梁天琦亦否認自己及本民前線可因該貼文聚集一班市民,他認為是媒體廣泛報導令一班市民自願前往幫助小販,或因有人到場光顧小販,並不算示威遊行或集會。 希望食環署職員不執法 控方其後播放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及市民包圍食環署職員片段,片段顯示梁天琦以粗言穢語指罵對方,他及黃台仰亦輪流發言一個多小時,直至本土民主前線發號施令衝擊警方。 梁天琦及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到達旺角後,梁天琦聲稱為支持及支援無牌流動小販,並於店鋪門口前與食環署職員對待,梁天琦承認以粗言穢語對待職員。 控方隨後問梁天琦,要求食環署職員不執法及警方不要驅散人群是否他的目的,梁天琦回答「希望是」。 控方再追問這兩項要求是否他跟本民前成員及現場市民共同目的,梁天琦最初指不清楚,但其後則表示同意控方所言。 沒有留意黃台仰起哄言論 至於當時的士被困砵蘭街,控方質疑梁天琦指黃台仰曾籲人群散去,及讓警方調查該宗交通事故言論。控方播放了一條市民圍堵的士影片,片段顯示黃台仰當時向警方喊「夾住尾巴走」,起哄要求警方離去,跟梁天琦所指情況不同。梁天琦解釋,當晚不只留在同一位置,沒有留意亦不記得黃台仰這些說話,並指自己當時未有以擴音器呼籲群眾散去。 另外,控方播放另一條影片可見有群眾以武力阻止警方靠近肇事的士,當中有穿本土民主前線衛衣人士與警察對峙,之後市民更推撞警員,片段顯示本土民主前線衛衣人士首先推撞警員。梁天琦於看畢片段後確認有此事,但認為穿本土民主前線衛衣人士未必為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有可能為前成員。 案情指,2016年農曆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清晨,有群眾在旺角與警方發生衝突。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和林倫慶。5人被控共6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罪、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等,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