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年大年初二旺角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另外4名被告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罪等罪,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記者/蔡迪生 編輯/溫藹紅 許英略
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向陪審團表示,不用理會一切「不切實際的疑點」。案中第3被告盧建民早前曾否認片中擲物男子為自己,郭棟明指出,片中男子穿戴相同防風口罩、同款服飾及背包等,他認為兩個不同的人要在同一段時間穿著相同衣物,背囊、水樽等隨身物品的擺位亦保持一樣,並在相同地方出現,是「不切實際的疑點」。 郭棟明又指出,即使沒有證據顯示第2被告李諾文與本土民主前線有關,但片段可見,李諾文手持本土民主前線盾牌,他質疑當晚本土民主前線物資匱乏,又為何會將盾牌給予毫無瓜葛人士。 郭棟明提醒陪審團要根據事實證據作出公正及不帶偏見的裁決,不能因個人政治立場偏私及受被告政治背景影響,亦不應對被告抱有同情或敵視。他指陪審團只可基於庭上證據作出裁決,且控方有舉證責任,並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才能才能將被告定罪。 法官指出,控方完成結案陳詞後,將會由辯方結案陳詞,然後由法官引導4男5女的陪審團,陪審團之後會退庭商議裁決。 案情指,本案5名被告共被控以6項控罪,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被控三項暴動罪。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本有另一名被告黃家駒,他於開審亦已承認一項暴動罪,押後判刑。案件明早繼續由控方陳詞。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