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府昨日宣布放寬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畫的門檻。有意以舊私家車換新電動私家車的車主,由原本需要擁有舊私家車3年,降低至18個月。領有舊私家車有效牌照的要求,亦由原本的24個月內須有20個月或以上領有牌照,縮短至12個月內須有10月的有效領牌時間。
記者/沈慧盈 編輯/周廸雯 李馨萍
政府發言人指出,最新宣布有關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畫的修訂,除了降低擁有舊私家車的年期及縮短有效領牌時間外,計劃的其他條件並無改變,直到計劃在2021年3月31日結束為止。 議員批計劃成效有限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推動電動私家車的可行政策。民建聯陳克勤認為,提高電動私家車的免稅額比降低「一換一」計畫門檻有效,並質疑計畫對有打算換車的市民吸引力有限。他又指政府的立場飄忽,上月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仍表明無意修改計畫轉,但至昨日又放寬計畫門檻,憂政府未能達至於2020年增加電動私家車數目至全港3成的目標。公民黨陳淑莊則認為,去年3月推出「一換一」計畫至去年年底都只有300多宗申請,促政府檢討計畫成效,並改善現時電動私家車配套,例如充電位不足、部分私人屋苑無法安裝充電裝置等問題。 民建聯葛珮帆指出,推動電動私家車的兩大困難是車價昂貴及充電設施不足,車價方面,現時電動私家車價格昂貴阻礙發展,她建議政府將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提高50%至37.5萬元, 吸引私家車車主購買電動私家車。 由於現時本港供電動私家車充電地方嚴重不足,考慮相關安裝成本及使用率後,不少私人屋苑場都未有安裝。電動車協會會長關卓明建議,政府可資助停車場安裝充電器,佔車位數目5%就足夠。 政府將改善電動車配套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趙凱渝表示,未來會在不同樓宇及政府場所內增設充電器,並同時盡力與私人屋苑管理部門人員溝通,期望增加電動私家車電力供應,長遠希望能改善空氣質素及路邊污染情況。黃錦星回應指2020年增加電動私家車至3成的目標只是「美好遠見」,又承認安裝充電器方面的不足,指目前正與各屋苑及兩電商討配套方面的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