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食物及衞生局修訂限帶奶粉措施中配方粉的法律定義,刪除「看似是」的字眼,所有標明供3歲以下人士食用的產品將納入規管。大部分立法會議員表示支持,但擔心成人奶粉或補充營養的沖劑飲品將受規管。
記者/姚碧丹 編輯/梁小菲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表示,新修訂刪除舊配方粉定義中:「是或看似是粉狀的奶或類似奶的物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 36 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營養需要」「看似是」的字眼,列明是根據產品標籤,供給或宣稱供給36個月以下人士食用,以液態食用滿足營養需要的奶粉,或大豆配方粉才受規管。 議員:恐所有奶產品受規管
大部分議員均支持新修訂議案,認為新定義更可取,讚揚政府從善如流。但有議員指,新定義會令不受打擊的產品,如成人奶粉或補充營養的沖劑飲品誤納入規管。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質疑,定義不能客觀界定每一罐奶粉是否應該納入管制範圍內。他指出,由於新定義中除了奶粉,還包括大豆類配方粉,如好立克的成份亦包含奶,故已納入配方粉的新定義中。他表示,政府原意是打擊1歲或以下的嬰幼兒奶粉,但若2至10歲的奶粉亦納入規管,則超出政策原意。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則表示,在醫學的角度,只是1歲以下的奶粉才有特別,供1歲以上嬰幼兒食用的奶粉與成人奶粉並無分別。 食衞局:營養沖劑飲品不受限制
黎陳芷娟回應指,新定義是根據奶粉罐上的標籤和用家使用方法作標準,而非取決於成份,否則會太科學化及技術性,令前線執法更困難。她反駁指,1至3歲嬰幼兒食用的奶粉都現短缺,故很難只針對1歲以下的奶粉。她補充,若奶粉罐上沒有說明年齡組別,則不在規管之列。黎陳芷娟強調,新定義中受規管的奶粉要滿足嬰幼兒營養需要,但好立克等屬消閒飲品,故此類補充營養的沖劑飲品不受新修訂規限。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3/115155_2803_re.mp3 |titles= 限奶令刪「看似是」字眼 (聲音報道:姚碧丹)] |